为多角度、全方位展现广西瓜果蔬菜的自然与生态,进一步提高广西名特优新果蔬知名度、美誉度,经自治区领导同意,决定举办“生态果蔬香飘八桂”摄影大奖赛活动。
一、大赛主题。本次摄影大奖赛突出“生态果蔬”主题,通过摄影作品,多角度、全方位展现广西“果之韵、瓜之姿、菜之鲜、景之美”的现代生态田园风景线,反映广西推广应用生态农业实用技术,做强做大蔬菜、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,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变化、新面貌、新成果。
二、主办单位: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主办,大奖赛活动组委会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张明沛厅长担任。
三、奖项设置:大奖赛设特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;一等奖3名,奖金各5000元;二等奖5名,奖金各3000元;三等奖10名,奖金各1000元;优秀奖100名,奖金各200元。
四、参赛要求
(一)广西区内外摄影家、摄影工作者、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,但拍摄地点必须为广西区内。已在自治区级或自治区以上级别获奖的作品不列入参赛范围。
(二)作品采用传统、数码相机拍摄均可,彩色或黑白、单幅与组照不限(每组限4幅以内,编号粘连一体)。单幅照片一律扩为10英寸(8x10)。每位作者选送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0幅(组)。
(三)作品应以纪实手法表现,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色调、明暗调整,不得用数码或暗房手段对照片进行挖补、变形拉伸等加工,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。
(四)征集作品必须本人创作,严禁剽窃或抄袭。有关作品著作权、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照片不用装裱,并在背面注明标题、单位、作者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等文字说明和通讯方式。
(五)征集作品均不退稿,请作者保留好原始底片或数字文件。作品入选后,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,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制作。如未按时送达的,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。
(六)获奖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展出并结集出版,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继续用于其它非商业性宣传活动(包括展览、出版物、影视节目、媒体报道),不再另付稿酬。
(七)参赛作品征稿时间为2012年2月至10月底。参赛作品寄送: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农产品服务中心,邮编:530022,联系电话:0771—2182669(韦先生);0771-2182765(喻先生)。截稿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,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,逾期不再受理。
“生态果蔬香飘八桂”摄影大奖赛组委会
2012年2月